临翔网
临翔网
您当前的位置: 临翔网 >  公示公告 >  内容展示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来    源:临翔区政府办 浏览量:22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6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临翔实际,修订形成《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防办机构改革情况,区人防办职能职责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划转至区发展改革局,相关审批事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随之划转。根据我区区直部门职能职责改革情况,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划转至区发展改革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区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取消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审批权限。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应急管理局。

五、根据全省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区自然资源局调整划转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根据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整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整划转至区综合执法局。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地方立法等情况,对区教育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犬类准养证核发区自然资源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区农业农村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区卫生健康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区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2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调整。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行政许可权责清单原则上应于202311月底前编制完成,经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行政决策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

此前我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1.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数汇总表(2023年版)

2.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数汇总表(2023年版)

序号

单位

事项数

1

区发展改革局(含区人防办)

6

2

区教育体育局

10

3

区民族宗教局

5

4

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33

5

区民政局

6

6

区财政局

1

7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8

区自然资源局

12

9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10

区综合执法局

9

11

区交通运输局(区通战备办)

21

12

区农业农村局

24

13

区水务局

13

14

区文化旅游局

11

15

区卫生健康局

17

16

区应急管理局

6

17

区市场监管局

13

18

区广播电视局

7

19

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1

20

区委宣传部

1

21

区林业和草原局

13

22

区档案局

1

23

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1

24

区委编办

1

25

区税务局

1

26

区气象局

3

27

区烟草专卖局

1

28

区消防救援大队

1

共计10个乡(镇、街道),28个部门涉及239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乡级实施5项)

  


附件2

 

临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一、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临翔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7项)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区发展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区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

区发展改革局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区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

区发展改革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区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区发展改革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区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区人防办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区人防办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6

区人防办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区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7

区教育体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区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


8

临翔网
主办:临沧市临翔区融媒体中心 备案证编号: 滇ICP备20003619号-2
业务电话:0883-2124444 邮箱:lxqwxb@vip.163.com
技术支持:临沧指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高版本浏览器 1920*1080 分辨率浏览本站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3-2166326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883-2166326,举报邮箱:lxq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