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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11 来    源: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量:60

为加快推进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根据《临沧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临财农联发〔2022〕122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制度+技术+机制”系统集成思路,坚持目标问题导向、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改革创新的原则,围绕“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整合归并补贴政策清单,统一补贴资金发放载体,规范选择代发金融机构,搭建全区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平台,构建补贴资金大监督格局,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和管理平台运行,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推动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二、部门职责

(一)“一卡通”区级联席会议。长期发挥“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一卡通”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建立“一卡通”管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促进部门(单位)间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范、及时、安全、高效、精准发放。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一卡通”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解决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补贴资金从审批到发放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三)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制定补贴政策清单,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相关信息。负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启用、运行、维护和管理全省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和管理平台。会同本级相关部门确定本级代发金融机构,制订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会同本级部门下达预算指标、资金调拨等工作,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区级财政部门负责运行和管理“一卡通”发放平台,建立资金指标管理和资金发放总台账,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清算对账、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完善补贴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补贴资金兑付监督管理。乡(镇、街道)以及有补贴资金发放任务的区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补贴资金分配兑付方案,审核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保存、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或行政兑付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对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有误的基础数据和发放失败数据,及时组织核实并更正。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为未持有社会保障卡人员新办、补办社会保障卡。协作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工作。

(六)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规范有序做好资金发放、短信提醒以及相关金融服务,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做好银行端数据对接。指导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加强监管,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七)村组(社区)等相关经办部门。负责采集、维护、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开展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对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有误的基础数据和发放失败数据,及时核实并更正。做好补贴管理相关资料收集归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

(八)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与区财政局签订资金代发协议,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相关协议。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制定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

1.整合归并补贴政策清单并动态更新。开展现行补贴政策的梳理评估,对其中政策效果不佳、资金绩效低下以及补贴性质相同、资金用途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归并,形成补贴政策清单,动态更新2022年已公布补贴政策清单。补贴政策清单按年度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项目级次、政策咨询电话等基本要素。按照“谁牵头制定、谁公布政策”的原则,除公布政策清单外,还需公布政策文件。

2.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2022年10月31日前)。2022年10月底前发布2023年补贴政策清单。自2023年起,每年11月底前,区级各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向区财政局提交下一年度中央和省级补贴政策清单及相关政策文件;财政部门牵头汇总本地区补贴政策清单及相关政策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全市补贴政策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2月20日前统一报省财政厅。

3.规范新增补贴项目管理(2022年10月31日前)。各部门对新增补贴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策可持续性,审慎扩大补贴政策范围或提高补贴标准。确需新增补贴项目的,需报省、市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并纳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

4.制订完善惠民惠农补贴制度(2022年10月31日前)。梳理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监管全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内容,明确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乡(镇、街道)等部门职责。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制定、谁完善”的原则,10月31日前各部门根据“一卡通”发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补贴项目整合归并情况、“一卡通”管理平台建设、统一银行卡发放载体等补贴发放要求,从补贴申报、资格审查、业务公示、发放流程等方面修订完善补贴政策制度。

(二)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管发放”

1.做好平台搭建(2022年10月31日前)。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级集中部署应用的“一卡通”管理平台。“一卡通”管理平台具备数据采集录入、核查比对、资金发放、统计分析、预警监测等功能,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与各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完成数据采集、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与代发金融机构实行网络连通、数据对接、资金直联发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少发、漏发、重发或迟发等情况。2022年8月底前实现管理平台试运行,10月底前完成全区推广实施。

2.规范补贴发放方式(2022年10月31日前)。补贴资金不再拨入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账户或代发金融机构内部账户。通过粮食风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指标分解下达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实现补贴资金直达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对于通过人民银行国库管理的补贴资金,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按财政清算汇总凭证与同级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对于通过粮食风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补贴资金,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按财政清算汇总凭证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实时向补贴对象免费推送补贴资金短信(短信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发放金额、发放日期、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发放周期等信息)。相关银行机构不得在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中额外收取费用。

3.规范发放流程(2022年10月31日前)。预算指标中增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标识,标识贯穿资金拨付、分配、发放等全流程,实现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或本级预算安排,及时下达指标。各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补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按照政策标准和范围,采集本区域内补贴对象数据,根据公示确定结果,核定本地区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财政部门根据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发放数据进行复核后,由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发放明细挂接相应指标,生成支付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国库集中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根据支付凭证、批量业务支付明细将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回单及对应的批量业务支付明细回单的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资金清算,补贴发放、资金清算等情况由平台及时反馈财政部门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若出现补贴资金发放失败、错发、漏发等情况,经同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经财政部门复核后,重新办理补发、漏发资金支付手续,对错发的资金通过退款方式进行办理。

(三)规范补贴资金发放载体,实现“一个群众一张卡”

1.新办、补办社会保障卡(2022年8月30前)。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统一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公安、补贴项目主管部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负责数据比对、制卡、发卡等工作。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未实现补贴对象数据省级集中审核的,由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将区域内补贴对象信息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通过数据比对锁定未制卡人员,按照“属地为主,分级为辅”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同找到未制卡人员制卡,完成核实、补正和采集录入工作,对行动不便等人员采取主动上门服务方式完成制卡工作。8月30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

2.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2022年8月30前)。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协调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在即时制卡、批量制卡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并激活存量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同步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工作。严禁违规通过非面签方式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3.确定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8月30日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为补贴资金发放银行。2022年8月30日前,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我区实际,分别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并报省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4.规范补贴资金代发工作(2022年8月30日前)。各级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履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构建大监督格局,实现“全程监督一张网”(2022年12月31日前)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等全流程,财政、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银行等全主体,项目申报、审核、兑付、反馈等全环节嵌入“一通”管理平台,实施大数据管理和控制,2022年底前完成大监督格局构建。

1.强化事前监督。区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按规定公开公示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对于群众反馈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由区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核。

2.强化事中监督。明确财政、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代发金融机构等主体的权责,嵌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将项目申报、业务流程、兑付进度、资金执行等全部环节嵌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对异常指标、超时办理等进行预警提醒,通过平台全程监督,全面构建“大数据+网络化+全链条”监管体系。

3.强化事后监督。畅通政策咨询和举报渠道,充分运用“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阳光云财一网通”等互联网平台查询补贴信息,区级设立补贴政策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提高政策知晓率,维护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4.强化再监督。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数据适时推送各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强化再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职能职责,系统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是一项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系统工作,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以及公安等部门要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同向发力。

(三)积极稳妥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以及公安等部门要按本《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锚定时间节点,坚定、稳妥、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财政部门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答疑解惑,使群众及时、清楚掌握补贴政策及发放情况。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明白条”宣传工作,每季度末向受益对象发放补贴资金“明白条”,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名称、补贴金额、补贴合计等,同时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社区)干部上门宣讲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每家每户清楚“明白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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