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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蜂蜜、蜂蛹中毒的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    源: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量:116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蜂蜜、蜂蛹中毒的预警公告

(第8号)


每年的 6月至 8月是采摘蜂蜜、蜂蛹的季节,为有效防范食用蜂蜜、蜂蛹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以下预警公告:

一、蜂蜜、蜂蛹中毒最多见的情况是蜜蜂采集了有毒植物的花粉、施了农药的植物花粉或者食用了其它有毒昆虫造成的。由于蜜源植物种类较多、生长环境复杂,往往混有有毒植物。在有毒植物大量开花季节,有可能采集到有毒花粉酿蜜,有毒花粉含有的生物碱会造成中毒。最常见的有毒植物包括雷公藤、昆明山海棠、洋地黄、附子、曼陀罗、钩吻和夹竹桃花等。

二、普通的新鲜或活蜂蛹无毒,而胡蜂或黄蜂的蜂蛹却含有神经性毒素。死亡时间较长的蜂蛹可能产生大量的组胺等蛋白质产物或者被细菌污染,蜜蜂幼虫体内粪便也含有毒素,误食这样的蜂蛹就可能引起中毒。还有萤火虫的幼虫在蜂房中借巢孵化的时候也容易被误食引起中毒。

三、食用野生蜂蜜中毒在0.5~24小时即可发病,由于有毒蜂蜜所含毒物不同及个体状况差异,中毒患者所呈现的临床症状不尽相同。比较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口干、头晕、食欲不振、腹痛、腹泻、乏力、全身或四肢发麻等。较重中毒除有腹泻伴柏油便、血便症状外,还可能出现肝脏损害症状。严重的中毒病人会出现肾功能损害的表现,如少尿、血尿、蛋白尿,还出现寒战、高热、尿闭、血压下降、休克、昏迷、心律不齐,有典型的心肌炎表现,最后可因循环中枢和呼吸中枢麻痹难救治而死亡。

四、食用蜂蛹中毒的潜伏期大约2~4小时,中毒严重程度与摄食蜂蛹的数量多少有关。中毒病人早期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乏力及皮肤瘙痒等症状,严重的可出现阵发性痉挛、突然昏厥、阵发性抽搐、甚至呈惊厥状态。

五、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单位、普通居民、村民要慎重提供、食用蜂蜜,食用蜂蜜时应避免与酒类共同食用。采摘、购买、出售蜂蛹时,要正确识别可食用与不可食用蜂蛹。食用蜂蛹要按正确的食用加工方法,剔除有毒部分并加工至熟才能食用。在加工蜂蛹时,要注意将蛹和幼虫分开,幼虫必须用沸水烫后除去其体内粪便,方可与蛹合并油炸。另外蛹内蛋白质丰富,含有一些肽类胆碱及酶类物质,成分复杂,一次切勿食用太多,过敏性体质者切勿食用蜂蛹。

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小喇叭、微信、抖音、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蜂蜜蜂蛹中毒的危害及预防知识,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蜂蜜蜂蛹,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中毒事件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



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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